8月5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干先主持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广利同志宣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补选何泓同志为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并介绍拟任命人员情况。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周振宇同志宣读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提请汤辉同志免职的议案。
根据选举和表决结果,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补选何泓同志为宿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免去汤辉同志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八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浩、朱光乾、王朝霞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吕中明列席会议。
编辑:胡亦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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